区卫健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发布日期: 2024-01-22 15:49:33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要求,现公布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“杭州・拱墅”政府门户网站(/col/col1229486972/index.html)政务公开专栏下载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3年以来,我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紧紧围绕“三城五区”建设的总体目标,在基本医疗、一老一小、公共卫生、中医药服务等工作上精准发力,进一步提升全人群全周期健康管理能力,绘就大运河幸福家园健康底色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公全面主动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要求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,推进决策公开、执行公开、管理公开、服务公开、结果公开。

(一)主动公开

本年度,我局通过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、政务新媒体等渠道,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政策、重点领域等信息,同时,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、公共卫生事件应对、健康科普知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,合计103条。针对重要政策文件,我局及时发布解读材料,帮助公众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和意图。此外,通过开展健康科普讲座、发布健康教育材料等方式,普及健康知识,提升公众健康素养,满足了公众对卫生健康信息的多样化需求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

本年度,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,均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规定和要求,及时、准确、规范地进行了处置。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申请,我们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,确保了信息安全和申请人合法权益。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1件,其中本年新收11件,上年结转0件,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。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、诉讼0件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
规范信息收集与发布,政府信息发布前需通过卫生健康局协同办公系统流转,落实经办人、责任科室、分管领导三级审批流程,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

我局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,发布政务信息、回应社会关切、推动互动交流。通过微信公众号渠道,及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的最新bat365在线体育登录 - bat365在线官网和便民服务信息,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覆盖面。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超700篇,粉丝量达7.8万,全年有6个月跻身全省卫健政务号前十。

全年学习强国录用99篇,市级以上媒体宣传528篇(含《健康报》报纸、人民日报客户端、人民网客户端等),健康杭州、健康浙江录用98篇,区融媒体平台录用293篇。获评全市卫健系统信息宣传先进单位。

(五)监督保障

监督机制: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和评估,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。

对内培训: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,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。

对外宣传: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效,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。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,对辖区医疗机构设置、变更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告,征求群众意见并及时反馈;更新公示辖区医疗机构联系方式、地址等内容,方便群众就医。

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,邀请“两代表一委员”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。2023年,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1

0

8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11081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429

行政强制

3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11

0

0

0

0

0

11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1

0

0

0

0

0

1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3

0

0

0

0

0

3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3

0

0

0

0

0

3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4

0

0

0

0

0

4

(七)总计

11

0

0

0

0

0

11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   (一)存在的主要问题    2023年,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。具体来说,常规政务信息的公开和科普宣传信息的发布还不够及时和丰富,政策解读的深度也有待加强,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也仍需提高。   (二)改进情况

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性管理,确保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发布;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工作,提高解读质量和传播效果;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,提升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。   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2023年,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。

2023年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.wps

解读链接:/art/2024/1/22/art_1229707689_1840060.html

政府信息公开

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区卫健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发布日期: 2024-01-22 15:49

浏览次数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要求,现公布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“杭州・拱墅”政府门户网站(/col/col1229486972/index.html)政务公开专栏下载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3年以来,我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紧紧围绕“三城五区”建设的总体目标,在基本医疗、一老一小、公共卫生、中医药服务等工作上精准发力,进一步提升全人群全周期健康管理能力,绘就大运河幸福家园健康底色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公全面主动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要求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,推进决策公开、执行公开、管理公开、服务公开、结果公开。

(一)主动公开

本年度,我局通过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、政务新媒体等渠道,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政策、重点领域等信息,同时,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、公共卫生事件应对、健康科普知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,合计103条。针对重要政策文件,我局及时发布解读材料,帮助公众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和意图。此外,通过开展健康科普讲座、发布健康教育材料等方式,普及健康知识,提升公众健康素养,满足了公众对卫生健康信息的多样化需求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

本年度,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,均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规定和要求,及时、准确、规范地进行了处置。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申请,我们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,确保了信息安全和申请人合法权益。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1件,其中本年新收11件,上年结转0件,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。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、诉讼0件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
规范信息收集与发布,政府信息发布前需通过卫生健康局协同办公系统流转,落实经办人、责任科室、分管领导三级审批流程,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

我局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,发布政务信息、回应社会关切、推动互动交流。通过微信公众号渠道,及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的最新bat365在线体育登录 - bat365在线官网和便民服务信息,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覆盖面。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超700篇,粉丝量达7.8万,全年有6个月跻身全省卫健政务号前十。

全年学习强国录用99篇,市级以上媒体宣传528篇(含《健康报》报纸、人民日报客户端、人民网客户端等),健康杭州、健康浙江录用98篇,区融媒体平台录用293篇。获评全市卫健系统信息宣传先进单位。

(五)监督保障

监督机制: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和评估,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。

对内培训: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,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。

对外宣传: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效,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。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,对辖区医疗机构设置、变更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告,征求群众意见并及时反馈;更新公示辖区医疗机构联系方式、地址等内容,方便群众就医。

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,邀请“两代表一委员”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。2023年,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1

0

8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11081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429

行政强制

3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11

0

0

0

0

0

11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1

0

0

0

0

0

1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3

0

0

0

0

0

3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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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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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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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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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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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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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0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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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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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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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3

0

0

0

0

0

3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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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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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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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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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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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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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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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其他

4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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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
(七)总计

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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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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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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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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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   (一)存在的主要问题    2023年,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。具体来说,常规政务信息的公开和科普宣传信息的发布还不够及时和丰富,政策解读的深度也有待加强,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也仍需提高。   (二)改进情况

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性管理,确保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发布;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工作,提高解读质量和传播效果;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,提升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。   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2023年,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。

2023年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.wps

解读链接:/art/2024/1/22/art_1229707689_18400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