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发布日期: 2024-01-22 15:32:52 浏览次数:

一、总体情况

(一)主动公开

202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,其中机构设置3条,政策文件4条,规划计划6条,资金信息5条,人事信息1条,应急管理1条,行政执法公开3条,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条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

加强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办理的建设,形成统一受理、统一办理、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,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。本街道2023年度线上及线下依申请公开共受理市民来件4份,已答复4份。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条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
不定期开展政务网站监测检查,加强错敏信息等重要内容日常管控,保证主动公开工作质量。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,注重痕迹化管理,严格办理过程资料信息管理归档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

进一步发挥好网站平台作用,有序、及时发布各类消息,本年度未出现空白栏目、超期未更新栏目。

(五)监督保障

加强日常监测,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、链接可用情况、栏目更新情况、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日常巡检,重点检查新发布的稿件信息,及时发现问题、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,及时处理突发事件。将政务公开纳入街道考核体系,邀请“两代表一委员”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,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,对政务公开工作建言献策。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85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4

0

0

0

0

0

4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1

0

0

0

0

0

1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3

0

0

0

0

0

3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4

0

0

0

0

0

4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1

1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东新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,在服务群众、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,但还存在以下不足: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,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。东新将坚持“以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特例”的总原则,严格按照要求,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,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、全面性和及时性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2023年,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。

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.docx

政策解读链接:/art/2024/1/22/art_1229707689_1840069.html

政府信息公开

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发布日期: 2024-01-22 15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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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体情况

(一)主动公开

202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,其中机构设置3条,政策文件4条,规划计划6条,资金信息5条,人事信息1条,应急管理1条,行政执法公开3条,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条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

加强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办理的建设,形成统一受理、统一办理、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,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。本街道2023年度线上及线下依申请公开共受理市民来件4份,已答复4份。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条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
不定期开展政务网站监测检查,加强错敏信息等重要内容日常管控,保证主动公开工作质量。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,注重痕迹化管理,严格办理过程资料信息管理归档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

进一步发挥好网站平台作用,有序、及时发布各类消息,本年度未出现空白栏目、超期未更新栏目。

(五)监督保障

加强日常监测,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、链接可用情况、栏目更新情况、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日常巡检,重点检查新发布的稿件信息,及时发现问题、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,及时处理突发事件。将政务公开纳入街道考核体系,邀请“两代表一委员”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,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,对政务公开工作建言献策。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85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4

0

0

0

0

0

4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1

0

0

0

0

0

1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3

0

0

0

0

0

3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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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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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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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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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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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0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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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4

0

0

0

0

0

4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1

1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东新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,在服务群众、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,但还存在以下不足: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,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。东新将坚持“以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特例”的总原则,严格按照要求,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,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、全面性和及时性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2023年,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。

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.docx

政策解读链接:/art/2024/1/22/art_1229707689_18400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