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市拱墅区发改经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发布日期: 2024-01-22 15:03:01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要求,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,编写本报告。本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期限为: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
今年以来,区发改经信局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,深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提升政务公开质效,完善政务公开制度,加大信息公开力度,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(一) 主动公开

2023年区发改经信局认真履行主动公开的职责要求,全年通过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,累计发布本部门政务信息58条,实现各领域信息依法有效公开。其中部门政策文件6条、规划计划6条、资金信息14条、人事信息3条、政府工作3条、应急管理1条、行政执法公开6条、重点领域公开16条、机构设置3条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

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3条,均及时办结。其中7条,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;6条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,无法提供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
区发改经信局结合年度工作重点领域,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公告发布、信息公开,以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类信息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总负责,分管领导牵头,各科室协同配合,并落实专人负责,定期收集各条线的各类信息并按时更新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

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作用,进一步优化重大建设项目、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,继续做好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,全年通过“拱墅发改发布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0条。

(五)监督保障

区发改经信局认真对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,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综合考核。认真落实社会评议机制,多次与区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开展重点工作交流互动,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4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13

0

0

0

0

0

13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5

0

0

0

0

0

5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2

0

0

0

0

0

2

(三)

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

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6

0

0

0

0

0

6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

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

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13

0

0

0

0

0

13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2023年度存在问题:一是政务公开形式有待提升;二是创新亮点工作还需进一步拓展。   

下一步工作重点: 一是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,积极探索新措施、新方法,丰富形式,创新手段;二是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,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,开阔工作人员视野,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,形成工作亮点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2023年,区发改经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。

杭州市拱墅区发改经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.doc

解读 链接:/art/2024/1/22/art_1229707689_1840033.html

政府信息公开

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杭州市拱墅区发改经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发布日期: 2024-01-22 15:03

浏览次数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要求,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,编写本报告。本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期限为: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
今年以来,区发改经信局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,深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提升政务公开质效,完善政务公开制度,加大信息公开力度,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(一) 主动公开

2023年区发改经信局认真履行主动公开的职责要求,全年通过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,累计发布本部门政务信息58条,实现各领域信息依法有效公开。其中部门政策文件6条、规划计划6条、资金信息14条、人事信息3条、政府工作3条、应急管理1条、行政执法公开6条、重点领域公开16条、机构设置3条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

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3条,均及时办结。其中7条,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;6条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,无法提供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
区发改经信局结合年度工作重点领域,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公告发布、信息公开,以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类信息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总负责,分管领导牵头,各科室协同配合,并落实专人负责,定期收集各条线的各类信息并按时更新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

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作用,进一步优化重大建设项目、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,继续做好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,全年通过“拱墅发改发布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0条。

(五)监督保障

区发改经信局认真对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,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综合考核。认真落实社会评议机制,多次与区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开展重点工作交流互动,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4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13

0

0

0

0

0

13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5

0

0

0

0

0

5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2

0

0

0

0

0

2

(三)

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

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6

0

0

0

0

0

6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

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

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13

0

0

0

0

0

13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2023年度存在问题:一是政务公开形式有待提升;二是创新亮点工作还需进一步拓展。   

下一步工作重点: 一是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,积极探索新措施、新方法,丰富形式,创新手段;二是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,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,开阔工作人员视野,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,形成工作亮点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2023年,区发改经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。

杭州市拱墅区发改经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.doc

解读 链接:/art/2024/1/22/art_1229707689_1840033.html